
锐观察丨对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必须严惩
■ 夏金彪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规定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等38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无法提供基本功能服务。只要用户同意收集必要个人信息,APP不得拒绝用户安装使用。比如,短视频类、新闻资讯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使用地图导航类APP的基本功能,仅需位置信息即可;而使用网络约车类APP的基本服务,则必须提供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或其他真实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