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区 女儿首月工资送妈妈的手机遗失 濉溪民警帮助寻回 大皖新闻讯 10月11日, 濉溪县张女士在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将一部手机遗失,因为手机是女儿第一个月工资给自己买的,比较有纪念意义。张女士就寻求警方帮助,辖区派出所经过一番周折,将手机完璧归赵。 10月11日12时许,安徽省濉溪县濉河派出所接群众张女士报警,称自己在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不慎将一部手机遗失。 0 101 0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