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首月工资送妈妈的手机遗失 濉溪民警帮助寻回

大皖新闻讯 10月11日, 濉溪县张女士在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将一部手机遗失,因为手机是女儿第一个月工资给自己买的,比较有纪念意义。张女士就寻求警方帮助,辖区派出所经过一番周折,将手机完璧归赵。

10月11日12时许,安徽省濉溪县濉河派出所接群众张女士报警,称自己在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不慎将一部手机遗失。

值班民警沿着张女士骑行路线,认真细致地进行视频追踪,最终通过技术手段确定该手机被一男子捡走。随后,民警辗转找到该男子,最终让张女士的手机完璧归赵。

当日傍晚,张女士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非常激动。她表示,手机是女儿上班后用第一个月工资买的,比较有纪念意义,特此送来一面锦旗对民警认真负责、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晓雨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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