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53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41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192家企业。加上科创板,截至目前,今年一共过会533家企业。
奇德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文斌、杨娜。这是东莞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4单IPO项目。此前,7月16日,东莞证券保荐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7日,东莞证券保荐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30日,东莞证券保荐的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奇德新材主营业务为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
奇德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饶德生,其直接持有公司44.36%的股份,通过邦德投资和奇德控股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8.38%、5.30%的股份,实际支配的有表决权股份合计占公司股本的68.04%。饶德生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奇德新材此次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10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3.26亿元,其中,1.71亿元用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1.12亿元用于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4301.7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中反复出现描述错误、计算与统计差错,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请保荐人代表说明其内部控制机制未有效防范上述错误发生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境内企业销售却收到其委托的境外第三方回款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销售回款是否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子公司中山邦塑有两栋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尚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房屋建设手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情形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发行人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中反复出现描述错误、计算与统计差错,请发行人、保荐人分别说明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进一步披露子公司中山邦塑两栋房屋未依法办理相关房屋建设手续产生的法律风险及相应后果。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