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40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宇信通”)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78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159家企业。加上科创板,截至目前,今年一共过会437家企业。
恒宇信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中航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石运雷,司维。这是中航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首单IPO项目。
恒宇信通主营业务为直升机综合显示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系我国主要的军用直升机综合显示控制设备领域一体化系统集成及技术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机载多功能显示控制设备及嵌入式计算机模块等航空电子产品。其中,直升机机载多功能显示控制设备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本次发行前,饶丹妮直接持有恒宇信通73.21%股份,通过淄博恒宇间接控制恒宇信通9.29%股份,合计控制公司82.5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舒公直接持有公司4.80%股份,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两人合计控制公司87.30%的股份,饶丹妮与王舒公为夫妻关系,为恒宇信通实际控制人。
恒宇信通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恒宇信通拟募集资金4.00亿元,2.64亿元用于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6924.07万元用于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21.2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调整了收入确认时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调整收入确认时点的依据以及对报告期内收入、成本、利润等关键财务数据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发行人在尚未签订销售合同、仅获取投产通知函安排发货的情况下,确认收入时判断经济利益可以准确计量并流入企业的依据;(2)对军方尚未审价的产品按暂定价计算收入的依据和军方审价的时间周期,以及报告期内军方审定价和暂定价的差异对于财务报表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3.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其商业合理性以及如何保持核心竞争力。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目前公司治理、内部管理分工的实际情况,说明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发行人业务稳定的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