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小被了解到的信息来看,部分地方的乡镇派出所正在进行深入的改革,那就是撤小并大。部分地方整合了几个派出所,形成一个中心派出所,主管几个乡镇的治安工作,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整合办案的力量,防止各自为政。那么,这样的一种改革,会成为基层派出所改革的一种趋势吗?
大家知道,纵观几十年来的改革,从乡镇到村级,都实现了撤销并大的改革,减少了一些管理的层级,优化了管理的幅度,有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那么针对派出所这样的撤小并大改革,有没有可能会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呢?从部分地方改革的目的来看,之所以推行这样的改革,主要是在于考虑各个派出所之间的工作平衡度不一样,就工作而言,忙闲不均,很多派出所可能得很悠闲,但对于城区派出所来说,可能就是忙得不可开交,难以调集和整合其他的力量。
正是有鉴于此,很多地方利用乡镇机构改革的机会,对于派出所进行相应的撤并,将以前几个乡镇的派出所整合,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和人员的整合。在办理大案要案时,这种作用可能会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我们要清楚,在乡镇没有实行撤小并大前,首先就推行派出所的撤小并大,可能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或者说是个很好的改革。
之前,派出所都是为一定的区域而服务的,而在部分地方改革中打破了区域的限制,但这样一来,可能会让派出所的工作陷入尴尬境地。因为乡镇并没有实行撤小并大,那就是意味着一个派出所要服务这几个乡镇,确实在办理大案要案和打击有关犯罪时,这样的体制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但这样的体制运转并不够好,会让派出所无所适从。
比如说三个派出所整合到一个派出所,那么这个派出所他要服务的就是三个乡镇,哪一个乡镇的党委政府他都不敢得罪,哪一个乡镇安排的工作都要做,就拿简单的一个开会来说,比如三个乡镇同时通知开个会,这样的情况是很有可能存在的,那么你让派出所长出席哪一个会议呢?出席哪一个会议就意味着得罪另外两方,他以后的工作还要不要开展?
因此,在乡镇没有实行撤并的情况下,其实单独针对派出所的撤并改革,并不是一个最优的改革。如果各地举行一定的试点还可以,但是如果是要大规模的推开,肯定是不行的,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来源:职场点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