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关于矿山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调整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11月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在银川正式挂牌成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挂牌成立,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一步,对进一步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加快推进宁夏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实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含地质勘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国家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煤矿企业进行监管执法;参与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煤矿和参与非煤矿山重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原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自2000年成立以来,忠实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为促进宁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和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贡献。22年来,宁夏煤炭产能快速攀升、产量大幅增加,煤炭产能由1600万吨/年提升至1.2亿吨/年,原煤产量由1548万吨增至最高时的8844万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应急管理部党委、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两个至上”,聚焦“两个根本”,统筹“两件大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职责,在督促企业和地方政府落实安全责任上下硬功夫,主动承担起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职责,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努力推动宁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宁夏日报记者 毛雪皎/文 受访单位/供图)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