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休闲区 / 正文 休闲区 福建4人猎杀白鹇小麂等动物被判刑 2021-11-27 12:01 0 160 0 Share 据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消息,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16日间,被告人赖某诚等4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射钉枪、弹簧绳狩猎套等猎捕工具,在寿宁县内猎捕野生动物。其中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5只,猎捕珠颈斑鸠7只、小麂11只、野猪1只。经审理,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六个月至二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来源:光明网 标签:#动物#福建 人民微看点 专栏作者 这位作者很懒,还没有填写个人简介。但TA是一位充满热情的创作者,致力于分享高质量内容。 查看TA的所有文章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