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晚,江歌母亲发文称:刚刚接到城阳区法院通知,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31日开庭宣判暂时取消。
据此前报道,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将于12月31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2012年4月15日12时许,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庭审结束,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审判长最后宣布,双方分歧较大,将择期宣判。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记者,本次起诉的主要理由为:被告刘鑫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刘鑫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
刘鑫方律师庭审中称,本次做无责抗辩。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6月5日9时许,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8日,江秋莲收到该案件的法院开庭传票,她表示届时到场参加庭审。
在4月庭审中,城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庭审内容进行了文字直播。在本案中,原告江秋莲方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含: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及经济损失共计1541426.33元;被告承担原告因赴日遇害案件支付律师费及翻译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诉讼支出共312075元。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翻译费、鉴定费、公证费共218908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第一项诉讼请求具体变化为:死亡赔偿1089680元调整为1118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