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日
4月16日
最高检发布了4件
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
一名婚纱摄影师
因为境外人员提供军港军舰照片
被判14年
南海某军港 来源:新华社
黄某某,案发前系婚纱摄影师。2019年7月,被告人黄某某通过微信聊天与境外人员“琪姐”结识。
在“琪姐”的指示下,于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间,黄某某利用在某军港附近海滩从事婚纱摄影的便利,使用专业照相器材、手机等远景拍摄军港周边停泊的军舰。
为了避免暴露自己,黄某某还采用欺骗、金钱引诱等方式委托他人为自己拍摄该军港附近海湾全景。
黄某某以每周2到3次的频率,累计拍摄达90余次,其中涉及军港军舰照片384张。
南海某军港 来源:京报网
黄某某将拍摄的照片通过网络以共用网盘、群组共享等方式发送给境外人员“琪姐”,共收取对方提供的报酬人民币40000余元。
经鉴定,涉案照片涉及绝密级秘密3项,机密级秘密2项。最终,黄某某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00元。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面对这些行为我们又该如何行动
对于为了40000余元
置国家安全于不顾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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