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休闲区 / 正文 休闲区 《我不是药神》因侵权被判罚2万 2022-07-07 12:01 0 150 0 Share 7月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一则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未经许可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使用原告拍摄的照片被诉。涉案作品为原告张某在马蜂窝平台发布的印度新德里某建筑照片。一审判决被告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在《法制日报》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 界面 专栏作者 这位作者很懒,还没有填写个人简介。但TA是一位充满热情的创作者,致力于分享高质量内容。 查看TA的所有文章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