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意见》中提及要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措施,请问有什么具体的扶持措施?江西省林业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何小军进行了解答。
江西省林业局
规划财务处 副处长何小军
《意见》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保障措施,特别是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积极推动各级政府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投入,并落实好惠及广大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的财税金融政策。
一是大力扶持林下种业发展。《意见》中提出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油茶、道地木本药材和珍贵乡土阔叶树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创新攻关、良繁基地建设。
二是突出林下基础设施设备扶持。《意见》中提出积极给予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生产作业道路。将符合条件的种植、养殖、采集和初加工常用机械按有关规定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此外对新建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财政也将给予资金补贴。
三是重点支持打造“一县一品”业态。在近年来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中,一些市场效益相对较好的品种,存在一定程度同质化竞争的问题,往往不能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因此我们在资金支持上提出进一步优化林下种植扶持措施,在原有资金补助措施的基础上,重点扶持“一县一品”的林下经济业态。
四是强化经营主体金融财税支持。除财政专项资金、税费减免、各项补贴、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外,《意见》提出,对稳定带动脱贫户、边缘户增收的林下经济主体给予优惠利率的贷款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以承租的农民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积极破解林区民宿、休闲旅游等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我们还积极推广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强化广大经营主体开展林下种植的风险保障。
来源:江西三套
编辑: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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