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休闲区 / 正文 休闲区 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合计被罚款46万元 2022-09-12 20:03 0 202 0 Share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6月30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规范的客户告知书,被警告并罚款34万元。 孙立是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述行为的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标签:#保险经纪#利益#合同#投保人#有限公司 山苍 专栏作者 看到的故事,总想着说与人听。 查看TA的所有文章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