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随着高层住宅越来越多,
高空抛物、坠物乱象频生,
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这类新闻报道中事件的主人公常常是“熊孩子”但是今天
这个高空抛物事件的主角,
却是一名7旬老人。
近日,
贵州兴义市一名七旬老人,
故意从7楼投掷物品,
砸伤了正在楼下玩耍的小孩。
法院判定老人犯高空抛物罪,
判处拘役3个月,
缓刑5个月,
并处罚金1000元。
这是“高空抛物罪”列入刑法后,
黔西南州宣判的首例。
据公诉机关调查了解,
75岁的卢某某平日里,
经常会从窗户外面乱扔东西。
而楼下一旦有小孩玩耍,
老人则会变本加厉。
公诉人:
发现一群在楼下玩耍的小孩,都用手指着一栋房屋的楼顶,有小孩说,有人在乱丢东西下来。平时只要有小孩在门口玩,那位老人家就会扔东西下来打。
2021年6月的一天,
一群小朋友正在小区里玩游戏。
卢某某直接爬上了7楼楼顶,
将鞋子、黄瓜等硬物,
朝着孩子们的方向扔去,
其中一个孩子不幸被砸中。
公诉人:
对面楼上的一位老奶奶就丢了一双鞋子下来,当时没有砸到小朋友,接着老奶奶又丢黄瓜、木棍还有一截玻璃下来。其中,木棍砸中罗某珂的头部。以前在楼下玩的时候,老奶奶也会丢东西下来。
这个孩子的头部
被卢某某抛出的木棍,
砸出了一个包块,
但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卢某某赔偿了2000元。
经审理,
兴义市法院认为,
被告人卢某某
从建筑物高层抛掷物品,
导致他人受伤,
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综合考量被告人
已赔偿损失等量刑情节,
对被告人卢某某做出以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