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消火栓无水被罚

    本报永州讯近日,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永州市德顺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新教学楼室内消火栓无水)、占用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永州市德顺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合并执行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通讯员杨艳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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