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
网友爆料
昆明海埂公园有男孩
在喂食海鸥过程中
抓住海鸥强塞进塑料瓶
家长还在一旁帮忙
视频截图
已锁定涉事人员
2月1日,昆明市公安局度假分局证实了此事。度假分局工作人员称,接警后,他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涉事男孩及其家长已经离开。
“随后,我们通过监控视频对比脸部,确定了涉事男孩及其父母的信息”,该工作人员称,“今天我们已经联系上相关涉事人员,目前先让他们写悔过书,随后将悔过书上传给昆明市环境生态局林草大队,具体处罚由林草大队裁定”。
该工作人员称,度假分局一直都有联合相关部门在海埂大坝进行巡逻,同时公安警力也在海埂大坝进行24小时巡逻,以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
“我们目前安排警力在海埂大坝加强巡逻,同时也在联合政府部门进行宣传”,该工作人员说道。
1985年11月12日,这一天,常年翱翔在海洋上的红嘴鸥首次光临昆明。
这一来就是昆明人和红嘴鸥延续了38年“春城之约”,对这群老朋友,昆明人倍加珍惜。
38年来,吸引红嘴鸥跋涉千万里而至的,不仅仅是昆明的山水相宜,更是昆明人的温暖与爱护。
虽然海鸥是
很常见的一种鸟类
但它也属于保护动物
对任意一只海鸥造成伤害或捕捉及非法买卖将受相关行政处罚,如果捕猎海鸥超过20只,就构成刑事犯罪,将被立案。
2017年1月9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一天内接到4起抓鸥举报,其中最严重的一起导致一只海鸥翅膀折断流血。4起抓鸥事件均属于游客抓海鸥拍照,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对于4起案件均立案处理和处罚。其中,致使海鸥翅膀折断的男子被罚款2500元。其他3名抓鸥者,分别被罚款625元。
2016年12月16日,来昆明旅游的一哈尔滨游客到海埂大坝喂鸥时,将一只海鸥的翅膀折断,并欲将海鸥带走,被群众制止时称想带回去烤了吃。被虐待海鸥救治无效死亡后,游客回了哈尔滨。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后在哈尔滨森林公安局的配合下,千里出击,很快找到虐鸥人,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昆明市全范围内
严禁猎捕海鸥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提示:昆明全市辖区均属禁猎区,全市范围内严禁猎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各类野生动物。
海鸥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实施抓欧取乐、抓欧拍照、抓欧饲养、抓欧食用等非法猎捕海鸥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违法嫌疑人一旦实施非法猎捕行为,必将受到罚款、没收作案工具、没收猎获物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综合自春城晚报、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