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休闲区 / 正文

已婚男子与人同居并生下儿女

本报讯(彭晓琴  记者  张倩)家里有妻子,却与他人同居,还生下一双儿女。近日,永修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涉嫌重婚罪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2年10月,永修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如萍(化名)报警,称其丈夫与他人非法同居,还生了一儿一女。接警后,刑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深入调查。经查发现,如萍和丈夫王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2009年其丈夫到广州中山市工作时,认识了一湖南籍女子,之后与该女子到福建省泉州市、湖北省武汉市以夫妻名义定居生活,期间该女子先后为其生育一子一女,属事实婚姻。王某涉嫌重婚罪。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通过调查走访,获取有效重要证据。于今年2月9日前往武汉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一举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重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浔阳晚报

浔阳晚报 专栏作者

这位作者很懒,还没有填写个人简介。但TA是一位充满热情的创作者,致力于分享高质量内容。

查看TA的所有文章

相关推荐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

显示

忘记密码?

显示

显示

获取验证码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