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网上出现了很多关于“多地启动教师退出机制”的信息,提得比较多的是宁波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及山东平阴县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等。
其实,教师退出机制不是“新事物”,早在十多年前,宁夏就建立了教师退出机制。既然很早之前就有了这个东西,为什么现在突然又热了起来?
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如今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太火爆了,“考教师”成为了众多高校毕业生职业规划的重要的一部分。教师这个职业的热度在上升,关于教师管理的一些政策自然就能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了。

1)
不少人认为,实行“教师退出机制”,是为了打破教师的“铁饭碗”,清退一批不合格的教师。这个因素当然有,但启动“教师退出机制”,不仅仅是为了“清退”,为了“整治”,它主要是为了实现2个目标,很多人理解错了。
第一个目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我们经常听到这么一句话:铁打的教师,流水的校长。在很多中小学,教师一干就是一辈子,他们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难免会有一些懈怠感,工作热情会越来越弱。
而且,许多中小学教职人员流动性非常弱,人事僵化,既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教师个人的成长。推出“教师退出机制”,就是为了盘活人事,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第二个目标: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教师退出机制”不是简单地砸掉一些人的饭碗,它有一套完整的执行办法,包括待岗、转岗和退出教师队伍等。
比如在“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到:新教材规范化培训不合格,或者经考核认定不适合教学工作的,可以待岗,由学校安排进修培训、跟岗学习;待岗培训后仍不适合教学工作的,可以转岗;连续两年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以予以解聘;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也可以予以解聘。
还有其他一些待岗、转岗和解聘的规定,这里就不再赘肉。但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实行“教师退出机制”,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拉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事实上,教师退出机制总体上是柔性的,教师可以自愿申请转岗,离开教学岗位;一些距离退休年龄比较近的老教师,如果身体不太好,也可以申请离岗退养。
以宁夏为例,该地自建立教师退出机制以来,已经有超过6000名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教师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腾出的编制全部用于补充年轻教师。现在宁夏中小学专任教师队伍平均年龄比10年前降低了4岁多。
2)
可能有人会说,既然教师搞“退出机制”,那公务员也应该搞“退出机制”,不能只对教师群体制定各种政策。
讲这些话的人,要么是故意为之,要么就是不懂政策。公务员的退出机制是一直存在的,《公务员法》第十三章“辞职与辞退”中明确提到: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可以予以辞退;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予以辞退……
听着是不是跟教师退出机制很相似?教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而公务员是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教师严重扰乱工作秩序,导致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予以解聘,而公务员是不遵守纪律,经教育无效,不适合在机关工作的,予以辞退……
可见,“教师退出机制”中的很多内容,是比照着公务员管理制度来的。
当然,我们承认教师与公务员这两个职业有不小的区别,教师是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是行政管理人员,两者适用不同的管理方式,但胡乱地讲公务员没有“退出机制”是不地道的。
不过,任何管理方式,都要有公平公正的评判标准和科学透明的执行流程。哪些教师不适合教学工作,不能由领导一个人说了算,要以标准为依据,不能让一线教师寒心。
今日话题:你们当地实行了“教师退出机制”吗?你是支持还是反对?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王轶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