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去年成立的茶饮品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代言人要不要负责?
9月8日,有网友爆料李维嘉被骂失德艺人,起因是其代言的一家茶饮公司跑路,导致加盟商受骗。

湖南卫视主持人李维嘉因此遭受舆论,不少加盟商上门维权。该公司成立不到一月,李维嘉就担任品牌大使。
这件事现在分成两派,一派是维嘉拿了钱,就要为自己代言品牌出错承担责任,另外一派就是明星不能因为别人的经营问题而都带担责。其实这件事很简单。

李维嘉作为产品代言人,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看他有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如果李维嘉“使用过该商品或服务”、对商家的行为不知情的话,在法律上层面上是可以免责的。但如果李维嘉在明知或应知代言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下,仍为其代言将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这件事的结果如何取决于李维嘉自己的举证结果。

其实,类似明星代言翻车的事件屡见不鲜,过程往往是品牌跑路、明星不回应、很多加盟者申诉无门。
只能说,李维嘉事件不是第一个,很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个。代言人在选品时需小心,加盟者也不要轻信名人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