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中规定了公务员工作满30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这一规定在教师队伍中引起了很大振动,不少教师认为教师也应该实行这样的政策,其中不乏各种理由。很多人对于公务员工作满30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存在一种误读,认为公务员工作满30年,只要想退休随时可以退休,实行的是一种弹性的退休制度。弹性退休制度是与社会保障制度密切联系的,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弹性退休是行不通的。而我们国家目前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公务员满30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实际上是一种人性化的制度设计,既然是申请,就需要批准,所以关于公务员提前退休肯定会有更详细的实施细则。
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公务员有很大的相似性,作为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实行工作满30年可以提前退休的制度设计应该是可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从制度设计上会造成50岁多一点的教师都可以提着退休的局面。一般的大学本科毕业是22岁,工作30年52岁。如果在这个年龄的教师就都能够提前退休,这样的制度显然是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的。所以说,教师应该实行工作满30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政策,但相应的制度设计不可能让50岁多一点的教师大批退休,这是没有可行性的。
这样的做法与社会发展的潮流是不相符合的。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的平均寿命在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当然我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人口众多,年轻人的就业压力很大。但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人口增长率下降,劳动力呈整体缺乏的趋势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短期内不延长退休年龄已经是考虑到我国特殊的国情了,希望大量人员在50多岁就退休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做法会极大的增加国家财政的负担。中小学教师是国家体制内供养的人员,每增加一个人国家就要多一份财政支出,而中小学教师的养老金除了个人缴费部分,国家还要承担很大比例的类似职业年金的部分。如果大量的50岁多一点的教师提前退休,国家就要每一个人多负担近10年的养老金国家财政支出部分。这显然是不符合国家利益的。国家这种负担的增加,就要多耗费纳税人的钱,这对于社会上其他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
对教师个人的经济上将有很大损失。从制度设计上,如果没有特殊情况,50多岁退休其养老金肯定比正常工作要低得多。越早退休个人缴费数量就越低,退休后养老金就越低。依目前教师的工资水平,即便一点都不扣除,也不能算收入有多高。如果提前退休,养老金要比在职时工资少得多,这显然会影响到教师的生活质量。从这一点上看,教师本人也不会盲目提前退休。
短期内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教师退出机制。在我国目前教师队伍的现状下,有部分老教师因为历史的原因,学历或者是业务水平达不到教学要求,或者不能胜任相关的工作。而目前教师的编制又紧张,通过提前退休的办法为这些教师建立一种尊重历史的退出机制,为教师队伍补充一部分新生力量,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但这不可能成为一种长期的制度安排,教师的正常退出机制不可能是让大量的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的教师在50岁多一点就退出工作岗位的,这肯定是一种非正常情况下的临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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