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事发地点天已经黑,路灯和商铺的灯光亮起,在一家超市门口,一名男子正在骂人,另外有人将这名男子拉着。该男子用脚踹了一辆红色跑车的车尾。

接着,该男子走到超市侧面一条马路,那辆红色跑车调整方向,直接撞向这名男子,将他撞飞。司机在撞人之前有一个加速动作,撞人时没有踩刹车,撞人后短暂停车,随后迅速驶离现场。被撞的男子躺在地上。

据事发地附近商户讲述称,昨晚确有此事发生,疑酒后发生纠纷,被撞男子已送医,目前辽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部门正在详细调查处理此案。

网友评论:无证驾驶,醉驾,故意伤害,一辈子完了。

网友评论:这已经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故意杀人案或故意伤害罪。

估计是喝酒了,自首吧,接受法律制裁。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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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