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8 月 26 日消息,据“江苏卫视”报道,近期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察总队公布一起醉驾典例,车主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 1 个月,处罚金 2000 元。
IT之家参考通报获悉,去年 7 月,在 G93 成渝环线高速公路超车道上,一辆黑色越野车突然停下。民警赶到发现驾驶员王某江带有酒气,呼气式酒精测试 138;静脉血液中也测出乙醇含量为 123.8 毫克,属醉酒驾驶。
公安机关从车厂后台调取数据证实,王某江饮酒后启动车辆开启辅助驾驶模式,期间车机系统多次发出分心告警,后因驾驶员不符合辅助驾驶条件,车辆触发安全刹停并自动退出辅助驾驶模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江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 1 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二审维持原判。警方重申,L2 级属于辅助驾驶,不能替代驾驶员成为驾驶主体,王某江开启辅助驾驶后入睡,未履行监管义务,且血液酒精含量达醉酒标准,完全符合刑法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依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包含外链的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